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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擴大無紙化上市機制及以電子方式發布公司通訊規定下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第2.07A條,奥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24年2月5日以電子通訊方式(包括在本公司網站(www.aoweiholding.com)和披露易網站(www.hkexnews.hk)上發佈)向其股東發佈公司通訊1(「公司通訊」)。關於發佈公司通訊安排的詳情請參考本公司日期為2024年2月5日之通知信函及回條。
股東如希望收取本公司通訊的印刷本可填妥回條(見下)並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過戶登記處(「股份過戶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為香港��仔皇后大道東183號合和中心17M樓,或把已填妥之回條的掃描版本,以電郵發送至aowei.ecom@computershare.com。本公司通讯的所有印刷本将免费提供。
索取印刷本的指示將於接獲指示當日起計一年內有效,或直至有關指示被撤銷或取代為止(以較早者為准)。
本公司如未收到獲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書面請求,則將(1)對已提供電子郵寄地址的登記股東發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2;及(2)對未提供電子郵寄地址的登記股東寄送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的印刷本。
供登記股東和非登記股東用作提供電子郵寄地址(只适用于登記股東)或請索取公司通訊印刷本的回條可在以下下載:
供登記股東使用的回條
供非登記股東使用的回條
附注:
1.公司通訊包括本公司發出或將予發出以供其任何證券的持有人或投資大眾參照或採取行動的任何檔,其中包括但不限於:(a)董事報告、年度帳目以及審計報告副本以及(如適用)財務摘要報告;(b)中期報告及(如適用)其中期報告摘要;(c)會議通知;(d)上市檔;(e)通函;和(f)代表委任表格。
2.可供採取行動的公司通訊指任何涉及要求發行人的證券持有人指示其擬如何行使其有關證券持有人的權利或進行選擇的公司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