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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通讯安排

公司通讯

根据自2023年12月31日起生效的扩大无纸化上市机制及以电子方式发布公司通讯规定下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2.07A条,奥威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自2024年2月5日起以电子通讯方式(包括在本公司网站(www.aoweiholding.com)和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发布)向其股东发布公司通讯1(「公司通讯」)。关于发布公司通讯安排的详情请参考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2月5日之通知信函及回条。

股东如希望收取本公司通讯的印刷本可填妥回条(见下)并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股份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 道 东183号合和中心17M 楼 ,或把已填妥之回条的扫描版本,以电邮发送至aowei.ecom@computershare.com。本公司通讯的所有印刷本将免费提供。

索取印刷本的指示将于接获指示当日起计一年内有效,或直至有关指示被撤销或取代为止(以较早者为准)。

本公司如未收到获取公司通讯印刷本的书面请求,则将(1)对已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登记股东发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2;及(2)对未提供电子邮件地址的登记股东寄送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的印刷本。

供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用作提供电子邮件地址(只适用于登记股东)或索取公司通讯印刷本的回条可在以下下载:

供登记股东使用的回条
供非登记股东使用的回条

附注:

1.公司通讯包括本公司发出或将予发出以供其任何证券的持有人或投资大众参照或采取行动的任何档,其中包括但不限于:(a)董事报告、年度账目以及审计报告副本以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其中期报告摘要;(c)会议通知;(d)上市檔;(e)通函;和(f)代表委任表格。
2.可供采取行动的公司通讯指任何涉及要求发行人的证券持有人指示其拟如何行使其有关证券持有人的权利或进行选择的公司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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